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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赴林芝对供销合作社试点县开展调研

发布日期:2016-05-17

    5月4日至12日,自治区商务厅会同国土厅、人社厅、财政厅、国资委、人行一行共9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由区商务厅(供销合作社)张书旗(副主任)带队,在我局张利(副局长)陪同下对林芝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县(工布江达县、米林县、察隅县)就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研。

调研内容主要是核查试点县1979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原供销合作社半脱产人员(供销员)是否参保及原供销社半脱产人员丧葬、抚恤金发放情况、原供销合作社承担的各级政府指令计划调拨和削价政策以及两绒价格异常波动等形成的地方政策性亏损债务、原供销合作社土地使用面积,银行抵押的土地面积、土地平调、置换和政府融资等情况。调研组在调研中采取了实地核查、查阅历史资料、及个别原供销合作社职工、家属进行了了解。针对调研中存在的问题,张主任要求,各试点县一定要按照调研通知要求,认真核实和统计好半脱产人员情况,防止漏报、虚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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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作组认真查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