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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管理科(市场秩序科)

发布日期:2017-01-13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的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相应的行业协会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液化气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全地区碘盐推广工作,承担食盐批发零售许可的审批职责,统一管理盐业地区销售工作,负责盐业行政执法;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