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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芝市生物科技产业园各招商引资企业
上报年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01

林芝市生物科技产业园各招商引资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截止目前,以下经营地址在林芝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的28家企业未报送2015年度年报。请以下28家企业务必于2016年6月15日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xzaic.gov.cn,点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

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报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